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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高招生指南(长沙市职业学校招生)

2022-12-21 16:02 分类: 择校攻略 阅读:

今天给各位分享长沙市职高招生指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长沙市职业学校招生进行解读,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长沙市职高招生指南以及相关问题吧!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先进高校,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三条 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特殊专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按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为:女生:160—175cm ;男生:173—185 cm。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原则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 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的条件依据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及助学贷款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宣传信息。

第七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邮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9768565 89768566 89768687(兼传真)

学院网址:

QQ在线咨询:800098818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长沙有哪些职高?

长沙的职高有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长沙电子技术学校、长沙铁路职业中专学校、长沙电力学校、长沙市商业学校等。

1、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83年,简称长沙县职业中专,1996年2月被国家教委审批批准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2000年再度被国家教育部审批为"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并名列全省职业学校首位。

2、长沙电子技术学校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3、长沙市商业学校

长沙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长沙市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区溁湾镇广场西侧,东临湘江之水,西接高校长廊,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4、长沙铁路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称长沙铁路职业中专。是长沙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国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中心的东风路262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长沙市"花园式单位"。

5、长沙电力学校

长沙电力学院,即现在的长沙理工大学(与长沙交通学院合并),座落于美丽的湘江之滨,与秀丽的岳麓山隔江相望,是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一所高等工科院校。

怎么才能读职高 招生条件有哪些

现在中专、职高都放宽了招生限制,大部分学校不再设置分数限制;初中毕业生可以在中考志愿中选择填报中专、职高,也可以直接到这类学校直接报名,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高中毕业生。

职高招生条件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172厘米以下,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182厘米以下;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文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

职高简介

1、职高是职业高中的简称,与普通高中属于同等学历,它的 报考条件中要求考生具有初中学历,且中考分数等于或高于报考学校的建档分数线。

2、职高学生同时学习高中阶段的文化课程和专业技能知识,在毕业时即可技能就业,又可参加高考等升学考试继续就读大学。

3、职业高中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性的高中,在职业高中里不但要学习高中的基本课程,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等,还要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在社会上职业高中证书在对口专业上更有竞争力,因为职业高中是重点培养技术性人才,所以更有竞争力。

上职高需要什么条件

职高是职业高中的简称,与普通高中属于同等学历,它的 报考条件中要求考生具有初中学历,且中考分数等于或高于报考学校的建档分数线。

职高学生同时学习高中阶段的文化课程和专业技能知识,在毕业时即可技能就业,又可参加高考等升学考试继续就读大学。

职业高中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性的高中,在职业高中里不但要学习高中的基本课程,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等,还要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在社会上职业高中证书在对口专业上更有竞争力,因为职业高中是重点培养技术性人才,所以更有竞争力。

其中专业知识包括:幼师、种植、养殖、机电、电子电工、汽修、计算机、建筑、旅游、医卫、财会、文秘、商贸、英语、音乐、美术、服装、服饰艺术、表演、烹饪、影视节目制作、楼宇、印刷、动漫等。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国际代码13033,湖南省招生代码4335、湖南省特殊专业招生代码4399,其他各省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组,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督监察、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行为,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0年学校面向多个个省(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单招录取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A、B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分类分专业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业水平统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补录时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统招录取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职高对口”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实行志愿顺序的省份,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女生身高4000px以上,以顺利就业,其他专业无身高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省教育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0731-84099000)办理请假手续。报道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在新收费文件出台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执行,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可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学生特困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制度。

第三十条 根据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当年录取的新生(单独招生、高考招生),成绩优异者最高可获得4000元/人的自强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4023722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六栋学生公寓111)

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8487910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号: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招生就业处咨询QQ群:793705792

专业咨询请查阅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各专业咨询老师QQ、微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 (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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